近年来农村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而农村的土地就是村民生存下去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资源。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有哪些以及土地流转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有哪些
土地流转相关政策:1、完善各地土地征收相关制度,对土地征收的范围进行缩小,严格控制公共利益用地的范围。2、对农村集体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建立新的人入市制度,赋予此类用地性质出让、租赁、入股的权能,岁卖并且将入市范围途径明确清楚。3、对于农村宅基地进行改革完善,并对改革宅基地的审批制度进行探索。
土地流转对农民的好处
1、土地的流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并且有效的解决了土地撂荒的现象,农皮尺民既能获得稳定的收益,有能从二三产业中获得相应的收入,可以说土地流转给农民带来了双赢的成果。
2、土地流转推进了农村农业产业化的进度,并且有利于其他资本进入到农村,扩大收购的规模,为村民实现了集约化的经营,并将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燃雀高不高等相关问题解决了。
3、土地流转能使农民的土地转变成资本,这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能有效的帮助他们在城市安家立业。而对于留在农村的农民来说,可以以土地承包的方式来入股到农业企业中,以获得租金及分红。另外,还帮助农民解决了闲置劳力的就业问题,从而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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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市罗定市土地有六类、七类、八类土地三种: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罗城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罗镜镇、泗纶镇、船步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素龙街道、双东街道、附城街道、太平镇、罗平镇、黎少镇、生江镇、分界镇、围底镇、连州镇、龙湾镇、林滨镇、苹塘镇、华石镇、加益镇、满塘镇、金鸡镇。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烂桥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棚乱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一项惠民政策,跟粮食补贴一样,每年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申请领取补贴,那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多少钱?具体什么时候发放?附各地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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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多少钱?
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标准不一,有的是60元/亩/年,有的是70元/亩/年,有的上百,因此具体以各地发布的政策为准,202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地最新标准如下:
1.陕西铜川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最新标准:
每亩补贴标准仍按70元执行,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饥和猛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的“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予以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有条件的区县根据情况探索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1年以上的抛荒地、撂荒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复种后可重新纳入补贴,对2年以上的抛荒地、撂荒地,除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外,依法追回上一年补贴,对长年抛荒地、撂荒地不得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的耕地纳入补贴。
不需要。
农村撂荒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弃耕、撂荒销闹的承包土地,发包方均不得收回承包土地,在承包方要求返还的时候,应当返还。
撂荒是土地不继续耕种,任其荒芜减少撂荒面积是指荒地开垦种植几年后,较核好长时改斗铅期弃而不种,待地力恢复后再行垦殖的一种土地利用方式。
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们的命根子,没有了土地也就意味着没有了生存之根本。现在政府出台了很多关于土地改革的政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要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可能很多人对土地这方面的一些知识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平时也懒得去了解。其实大家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那么已更新头条就带领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最新的土地政策吧!
2017农村土地政策最新介绍
1、什么是土地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辩袜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承包土地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采取转包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3、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哪些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4、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不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枯模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5、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土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中止土地承包合同:
(1)经承包及发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及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2)承包方家庭成员全部外迁或者主要劳动力外迁,转入城市或其他村,户口也外迁的;
(3)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全部被征用或者被批准占用的;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闲置、抛荒耕地2年以上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该耕地,解除承包合同;
(5)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所承包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所承携败激包的土地合同已无法履行。
6、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其承包地可否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7、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其承包地可以收回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8、农民进城务工后,其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好了,关于土地方面的一些最新政策小编已经给大家介绍的差不多了,如果大家对这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的话下去还可以做一个更为详细的了解和调查。大家也知道自古以来土地就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去亲近土地,了解土地,这毕竟是涉及到我们的一些权益问题,了解的多了以后说不定哪一天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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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本报记者自相关政府权威渠道获悉,实施近十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在酝酿修订。
据农业部的一位人士介绍,农业部正在地方深入调研,总结地方的实践做法,为修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做准备。
“目前来看,修改的重点为建立进城农民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明确承包方土地撂荒责任、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的确定以及征用承包地的前置程序等问题。”上述农业部人士介绍说。
对此,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认为,从物权法卜态的角度来看,农村土地承包权作高尘为农民不可分割的财产,承包方具有使用权,即有权撂荒,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农民撂荒责任,并要求其有偿退出,是干涉了承包方的使用权,是否合理、合法?
土地 撂荒将承担责任
据2002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随着人口的增长,长期不变更加剧了人多地少、人少地多的耕地不平衡问题。”人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介绍。
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进程,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但承包政策未变,以至于很多土地被闲置。尤其是2006年农业税废除之后,农村土地闲置的成本很低。
在此背景下,上述农业部的人士介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非常迫切,农业部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林业局拟修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其中就包括撂荒将承担责任。
“通过明确承包方土地撂荒责任、建立进城农民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可以促进土地承包权流转。”杨遴杰如是介绍。
一位参与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和使用课题研究”的人士对媒体曾介绍说,据各地的经验来看,可通过土地承包权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农业企业等,取得土地租金或分红收入。这样,不仅可以促进资本进入农村,也可以通过大规模收购或租用土地,推进农业现代化。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认为,相比城市,近年来,农村发展的步伐很慢,其中关键的问题就是市场没有建立起来,土地作为一个重要的财富和资产,不能抵押。农民有资金就想存起来,想做点事也很难贷款。
似乎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能初步解决这一问题,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化解农村融资难问题?
如何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成关键
新事物总面临着挑战,此前,农业部总经济师陈萌山曾公开表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前提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决不允许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这就意味着所谓的若撂荒需承担责任,并有偿退出,“这干涉了承包方的使用权”,杨遴杰就持有这个观点,杨还认为,若建立有偿退出机制,“退出的补偿标准亦非常重要”。
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一些违背土地政策事件屡次发生也对农民土地保护提出了疑问。
农大教授朱道林介绍说,近年来,各地借“土地流转”名义收回农民承包地,再将农用地 辗转 改变为非农地,赚取土地收益,成为一些地方的变通手法、习惯做法。
陈萌山也曾公开表示,决不允许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切实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
上述农业部人士亦介绍,通过明确“撂荒责任”、要求“有偿退出”建立促进承包地流转的制度的同时,也将健全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和保护制度。
而据本报记者获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继续指导50个试点县(市、区)扩大登记范围,鼓励有条件戚弊禅的省(区、市)稳步扩大登记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