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答案是:可以。   拆迁安置房购买对象必须是特定的安置人员,价格也比商品房便宜的多,拆迁安置房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和一般的商品房买卖还是有较大...

  答案是:可以。

  拆迁安置房购买对象必须是特定的安置人员,价格也比商品房便宜的多,拆迁安置房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和一般的商品房买卖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d2b2673d7261442aacbf3b105c8dea1c_g2ud5ychvwf.jpg

  拆迁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就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安置房5年后才能办证”,拆迁安置房在交房后5年内无法办理房产证明,5年内无法上市交易。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23048e9ce8464644bcb58da193eee129_pmd4uijraew.jpg

  重大市政工程动迁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就是我们平常听到的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实施的征收项目,建造的安置居民的配套房屋,这类房屋交房后是没有办法立即进行产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但是这种安置房由于缺少房产证买卖存在较大风险,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做不了公证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还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很容易出现纠纷。

6e19b6daa347437b9441fe27f4f38570_rjuzp5ereky.jpg

  按照《物权法》《民法典》规定,安置房作为不动产,需要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就是说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家反悔的风险也很大。

  如果是因房地产开发需要拆迁,安置房是由开发商提供异地商品房安置拆迁户,这类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屋一样,可以正常过户和办理房产证明。也不需要遵守安置房5年不得过户的规定,拆迁户在办理房产证明后即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cc4c422b8f7541f5bc54dc27c81386b9_psqs2sodhei.jpg
  • 发表于 2023-07-13 10:17
  • 阅读 ( 64 )
  • 分类:默认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ave381
ave381

689 篇文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