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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岭矿业3月7日公告,3月7日,公司收到收购方山钢矿业《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终止的函》和《山东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之终止协议》,山钢矿业与金岭铁矿于3月6日签署了《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权无偿划转。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岭铁矿,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