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简称“失信名单”,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将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名单库中。这些被执行人在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旨在通过公开曝光、限制其信用、降低其信誉评级等方式,促使其履行义务,树立守信诚信的社会风尚。
失信名单主要由以下几类人员构成:
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的; 在限制消费令期间,法院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未按照约定履行仲裁裁决的义务人; 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失信行为。失信名单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用惩戒:失信名单的公开曝光,会对被执行人的社会信用造成负面影响,限制其在金融、房地产、招投标等领域的活动; 法律限制: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将被限制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也无法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管等职务; 行政处罚:对于失信行为严重的被执行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司法追究:对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失信名单的查询,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进行,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查询。对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可以通过申诉方式进行反驳和辩解。如果申诉被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申诉属实的,将及时予以更正,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失信名单的意义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维护社会公正:失信名单的公开曝光,对于那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人员进行惩戒,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促进守信诚信:失信名单的存在,将促使人们更加注重信用建设,增强守信诚信的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促进经济发展:失信名单的存在,有助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建立和运行,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守信诚信、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共同呼吁,支持失信名单的建设和完善,让失信者付出代价,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