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的名称由台风周边的国家和地区共同命名。台风的名字不是仅仅因为台风而选择的,而是事先决定的。台风委员会的命名名单共有140个名字,由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朝鲜、中国、中国香港、日本、老挝、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越南提供,命名名单按顺序命名,循环使用。
在台风命名的国际规则颁布之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同一台风的命名是不同的。为避免名称混淆,世界气象组织(WMO)台风委员会于1997年召开第30次会议,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台风)采用统一命名制度,由柬埔寨、中国、朝鲜、中国香港、日本、老挝、中国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联邦、菲律宾、韩国、马来西亚等组成。
命名名单共有140个名称,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共同主持的台风委员会的14个成员国和地区提供,每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提供10个名称。有一个14乘以10的台风名称列表。名单是根据每个成员的英文名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台风来的时候,按照列表中的名字依次使用。
台风是热带气旋的一种,是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海洋表面的一种强大的深热带低压涡度天气系统。在我国,南海和西北太平洋的热带气旋按底层中心附近更大平均风力分为六级,其中中心附近风力达到12级以上,统称为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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