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情况说明应该包含以下要素:失物的名称、型号、颜色、大小、特征等具体描述信息;失物遗失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境等背景信息;失主的联系方式、详细资料等联系信息。模板中应当清晰明了地呈现这些要素,并简明扼要地说明失物的情况,让读者一目了然,方便失主寻找失物。同时,为了提高查找失物的效率,应在模板中提供失物图片及详细的失物描述信息。
优质回答1:
个体工商户未开的普通发票丢失了,应立即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说明,作废公告。税务机关还可对其作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个体工商户未开的普通发票丢失,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拾到并利用其对外开具发票,收取费用,致使国家税款损失,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任何单位,都要严格保管好发票。
优质回答2:
需要登报挂失,然后去税务局做备案,再重新领新的发票,会有罚款
优质回答1:
银行卡冻结情况说明主要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被冻结银行卡的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被冻结银行卡的卡号等基本冻结信息;
二是银行卡被冻结的执行机构名称和冻结日期,如,银行卡被某某法院于某某日期进行冻结;
三是,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或所涉及的冻结事由。
四是,持卡人银行卡被冻结后,准备采取的解决措施和解决的时间。
优质回答2:
银行卡被冻结有行卡违法行为 !银行卡好久没有使用 !银行卡丢失,自己主动冻结 ?
我自己的情况是否银行卡丢失向银行报备 !打 *** 给客服,让他们给你冻结 !请不要让他人得手
这个 *** 作过,不过发票是在90天内的,而且也认证过的。
1、 *** 及书面致函!先打 *** 给供应商说明情况:就说因为下面保管的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发票丢失,让对方帮帮忙等等的,反正多说点好话就可以了,然后再给对方书面致函。
2、发票存根联复印件让对方给你一份!
3、申请这个还是得对方到他们的税务局去进行操作的,那个文件的名字是什么我忘记了,反正就是一份丢失申请,证明该发票的真实性,必须有对方税务局的章。
4、快递让对方将发票复印件和批准的申请原件一起寄给你就可以了。这整个事情的关键就是看你们和供应商的关系怎么样了!当然这个发票丢失有些地方是需要罚款的,貌似上海不需要,浙江需要。具体操作可以咨询税务局!以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回答1:
补办饭卡的申请书,一般为简要说明个人情况,比如姓名、单位、岗位以及身份证号等;补办原因,比如:遗失、损坏、消磁等;补办理由,比如:本人为**公司的或单位的职工,为便于就餐,需要申请补办饭卡一张等;如果审批方还有特殊要求,申请人需要注明联系 *** 等。一般申请书大致包括以上内容,模板范本如下:
标题:***饭卡补办申请书
正文:现因本人***,身份证号:******,系***公司或***单位员工,因遗失了本人饭卡一张,为保证正常就餐需要,故此申请补办饭卡一张。望上级批准,谢谢。
联系 *** :******
落款: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优质回答2:
正文:现因本人*****原因遗失了本人饭卡一张,为保证正常就餐需要,故此申请补办饭卡一张。望上级批准,谢谢。落款:本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要查明原因,然后再根据以下情况操作: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