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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义,出自《左传》。
多行不义必自毙,拼音是duō xíng bù yì bì zì bì ,不义:不合道义的事。自毙:自取灭亡。不义的事情干多了,必然会自取灭亡。
出自先秦·左丘明《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历史典故:
春秋时期,郑国君王郑武公有两个儿子,一个称“庄公”,一个称“共叔段”。
郑武公死后,由他的大儿子郑庄公继位。可是庄公的弟弟共叔段在偏爱他的母亲姜氏的支持下,竭力扩充自己的封地,积极进行夺取王位的准备工作。
郑庄公的大臣祭仲知道后,力劝庄公,说:“君王要及早安排啊,共叔段的势力已经很强了,再这样下去,您的王位会被他篡取的!”
庄公听了,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果真,共叔段的势力在不断扩大,将郑国的西、北部边境招于自己门下,直至廪延。同时,他在不停地修筑城池、屯田积兵,并让其母亲姜氏里应外合,攻下郑都。
庄公早有防备,趁共叔段进军郑都时,出奇兵攻其窝穴。长久受共叔段压迫的农民们也参与战斗,使共叔段兵败,逃亡他处,而庄公出军追杀,最后使共叔段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必自毙”前一句是“多行不义”。出自春秋时期左丘明创作的《左传·郑伯克段于鄢》。
“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意思是:不义的事情干多了,必然会自取灭亡。
用法:在句子中作宾语、分句;用于坏人。
典故
公元前744年,郑武公死,其子郑庄公继位。庄公之母武姜锺爱少子共叔段,逼迫郑庄公封他于京,称京城大叔。由于共叔段干了一系列坏事,并且企图篡位。郑国大臣祭仲向庄公建议除掉共叔段。郑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
公元前722年,郑庄公终于采取行动,赶跑共叔段,囚禁武姜,铲除了这股分裂势力。
"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原文是出自哪里?
出自:《左传·隐公元年》: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17)?”对曰:“姜氏何厌之有(18)?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译文:祭仲说“都城超过了三百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按先王的规定,大的都城面积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超过五分之一,小的不超过九分之一。现在京邑的大小不合法度,违反了先王的制度,这会使您受不了。”庄公回答说;“姜氏要这么做我怎能避开这祸害呢?”祭仲说道:“姜氏有什么可满足呢?不如早些处置共叔段,不让他的势力蔓延。如果蔓延开来,就难对付了。蔓延开的野草都除不掉,更何况是您习卜受宠的兄弟呢?”庄公说“干多了不仁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取灭亡,您暂且等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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