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漫山红叶”问政:
请问大庆市低收入家庭确认标准和手续是什么?
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低保认定标准的1.5倍,市区城市低收入标准为936元人·月,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农村低收入标准为每年6552元人·年,四县城市低收入标准860元人·月,大同区和四县农村低收入标准为6026元人·年。申请低收入家庭的程序和申请低保相同,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批。申请时需要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含授权和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和财产相关证明。具体办理可咨询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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