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无锡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
2022年10月30日
今年以来,无锡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力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克服疫情点发、夏季高温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步回升态势进一步巩固,无锡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强大韧性。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00.20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同比增长2.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81.37亿元,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5008.17亿元,同比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5410.65亿元,同比增长1.7%。
一、农业生产基本稳定,畜牧业增势较好
前三季度,全市农业增加值91.93亿元,同比增长2.6%。实现夏收粮食总产量17.81万吨,同比增长3.3%,其中小麦产量17.47万吨,同比增长3.4%。油菜籽总产量6882吨,同比增长1.7%;每亩产量170.85公斤,同比增长4.7%。畜牧业增势较好,9月末,全市生猪存栏7.84万头,同比增加1.35万头,增长20.8%;前三季度累计出栏5.16万头,同比增加0.44万头,增长9.3%。
二、工业生产持续恢复,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较上半年提升2.5个百分点。33个工业行业大类中,23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累计增加值总量前十的行业中,8个行业同比增长,其中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和电气机械业分别同比增长23.8%、14.1%和11.5%。高技术制造业增长较快,增加值同比增长8.4%,高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同比下降6.3%,低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11.0个百分点,体现无锡工业转型升级成效。
三、服务业平稳回升,金融业呈现较快增长
1-8月全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2%,较上半年提升1.4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同比增长12.3%、15.2%、15.5%,分别拉动规上服务业增长3.4个、1.7个、3.5个百分点。新兴服务业增势稳定,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6.1%。金融业呈现两位数增长,9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12.4%、 13.9%,存贷比达到81.4%,较去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
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新兴消费增势强劲
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0.7%,较上半年提升3.3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贡献突出,限上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186.7%,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3.9个百分点,占限上汽车消费市场份额提高至17.4%。智能设备等新型产品销售较好,限上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等产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6.9%、4.5倍。网络消费热度不减,限上网络餐费收入同比增长26.7%,限上网络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0%,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3.2个百分点。
五、投资增速企稳回升,新动能加快释放
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比增长0.6%,较上半年提升0.5个百分点。其中,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2.5%,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1.2%,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新兴产业投资增速加快,前三季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6.7%,较上半年提升1.2个百分点,高于投资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9%,较上半年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8.7%,呈现领先。
六、对外贸易增速较好,高新产品出口高速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值5543.59亿元,同比增长12.8%,较上半年提升1.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值3630.89亿元,同比增长21.3%。贸易方式中,通过一般贸易出口2200.53亿元,占比60.6%,较上半年提升0.7个百分点。出口产品中,机电产品出口2391.02亿元,同比增长21.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363.58亿元,同比增长35.2%。出口国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1102.17亿元,同比增长24.2%,呈现高速增长。
七、物价水平温和上涨,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前三季度,无锡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2%,分类别看,交通通信类上涨6.2%,食品烟酒类上涨2.4%,医疗保健类上涨2.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2.1%,居住类上涨1.1%,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1.0%,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5%;衣着类下降0.2%。前三季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89元,同比增长4.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351元,同比增长4.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97元,同比增长6.1%。
指标解释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
(2)2017年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统计范围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无锡海关;价格、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无锡博报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