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形状是由产品的边界线即轮廓所围合成的呈现形式,包括产品外轮廓和产品内轮廓。产品外轮廓主要是视觉可以把握的产品外部边界线,而产品内轮廓指产品内部结构的边界线。产品之形是相对于空间而存在的,产品形之美是空间形态和造型艺术的结合。
产品形状四大要素
点、线、面、体是影响产品形状的最基本组构单元和造型元素,也是最富有表现张力的视觉元素。无论多复杂的产品形状,皆由点、线、面、体四大要素构成。
点
点是形状中最小的元素和表现极限,其它所有的几何形状都是通过点的运动形成。
线
线是具有方向感特征的元素,在形态中主要影响产品的深度和广度。直线具有规则感和秩序感,功能在于体现形态的完整性;曲线具有生动感和自由感,功能在于引起产品形态的变化。
面
面是容纳内容,体现表现力的要素。不同的产品形态可以由各种不同构成方式组合而成。例如,平面具有简洁感和单纯感,曲面具有饱满感和柔和感。
体
体由面平面围合而成,也可由曲面运动而成,是现实中的三维空间。由平面围合而成的大多是规整的方形箱体或菱形体,由曲面运动形成的大多是光滑圆润的球体或柱体。
形状对产品的风格塑造
形状对于产品的美学水平影响重大,即使是同种色系的产品,也会带来不同的视觉效果和感受。此处分析同功能同色系不同形状的产品所带来的风格和消费者印象差异。
举例:充电宝
同样是绿色小体积充电宝,圆形和方形的不同对产品的美学价值产生了不一样的影响。
圆/球形
体现出柔和、简洁、包容性强的产品特征。
方形
传达出现代、科技、干练的风格。
产品形状设计应遵循形式美学原则
形式美学原则,是对产品的形状设计理念作出抽象原则的一般性总结。产品设计形态是外在结构秩序性和内在艺术审美性的有机结合。
形式美学原则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
1.统一与变化
统一是指组成产品形态部件之间的共性,也包括产品造型与其周边物体环境协调一致,在视觉上具有统一和谐的效果,体现形态的整体性;变化则是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区别,是表现各组成部件的个性的一面,能达到丰富产品造型的效果。在产品形态设计中单追求统一之美,会使产品形态显得刻板单调、缺乏生机;只有变化则易涣散无序、缺乏和谐。因此,在产品造型形态设计中变化和统一原则需结合运用。
2.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是自然规律中的一种平衡稳定的力学现象,给人在视觉上和心理上带来平衡、稳定的感受,并由此产生美的印象。
产品对称与均衡就是产品形体各部分体量大致均等,产品处于平衡状态。在体量组合中,上小下大、上虚下实、上细下粗等手段都可以使外观造型具有均衡感和安全感,使产品达到形式上的稳定,保持物体外观量感均衡。
3.对比与调和
对比,是指元素之间的反差感。在感官层面上,对比可增强产品形态的视觉冲击力;调和是将要素之间的差异性缩小,进而相互协调、相互渗透、趋向缓和,主要原理是运用曲面的渐变、圆弧的过渡和直线的变化等造型方式来实现线与面的转化以及圆弧、直线、斜线的形体过渡,能促使产品各部分之间的形状组合在一起产生和谐统一不突兀的视觉效果。
4.节奏与韵律
产品造型设计中的节奏就是产品形状造型构成元素发生有组织、有规律的变化,使产品形成一种有条理次序的连续形式美。韵律则是一种周期性的律动形式。由此,在观赏和使用产品时,人们的视线在产品点、线、面等基本元素上发生移动时,内心的感受也会随之变化,产生不变的秩序感和变化的韵律感。
5.重点与呼应
产品形状造型有重点和与之相呼应的几个组成部分,重点部分作为视觉中心,可以是主体或重点功能部位。呼应指构成产品造型各部件间的元素有所联系。在产品形态设计中,可以通过一定的体面分割、表面布局等方法,引导视线集中,以突出主要部分,或通过各种对比的处理手法突出重点或关键部位。
6.比例与尺度
产品造型设计中的比例是指产品形体整体与自身各部分之间及整体与人、环境等其他对比物体之间在尺寸、面积、体量等方面的比例关系。达·芬奇认为,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产品只要具有恰到好处的比例尺度就会给人以美感,受到人们的喜爱。造型设计中常用的比例关系是数学法则。在产品造型设计中,形体比例关系简单达到比例成倍数或成分数的程度,产品外形最美观。例如,黄金分割比1:0.618,是人们公认的最美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