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前两天,昆明市公安局特警六大队的民警接到一个小伙报警称,自己遭遇电信诈骗了,需要民警帮助,民警立即前往处置。
出警现场:
“他打了电话说我快递包裹丢了,说要给我理赔30块钱。 ”
特警六大队四中队民警 陈浩:
“因为这个报警人在网上购买了很多东西,也不清楚到底是哪一样东西。”
因为电话那头一开始就清楚说出了当事人的收货地址,所以当事人并未多想,直接按对方的指示下载了软件。操作到一半,突然发现情况不太对。
民警对话报警当事人:
当事人:“我加了微信,他发了二维码过来让我下载软件,下了以后他就通过软件实时共享我的屏幕,就看见我的个人隐私。 ”
民警:“把App删掉、银行卡冻结掉。你告诉他密码了吗?”
当事人:“银行卡密码没有。”
民警:“他让你输银行卡你输了没有?”
当事人:“银行卡没有输,他只看到了微信上的这个。”
听到当事人所说的这些情况,民警也为他捏了一把汗。
民警对话报警当事人:
民警:“你刚才只是把App删了是吗,你没退出是吧?我再操作一下。你怎么知道他监控你的手机?他发图片来威胁你了吗?”
当事人:“他就是恐吓我嘛!”
民警:“那些内容有没有?”
当事人:“有的,打开我截个屏,现在已经删了,是没有的。”
民警对话报警人:
民警:“你跟他聊天记录删了吗?”
当事人:“我直接把人删了。”
民警:“现在有没有财产损失?”
当事人:“目前没有财产损失。”
民警在现场指导报警人将之前下载登录的App退出并删除,同时,提醒报警人如果在之前对话中有泄露财产信息的需要暂时先把银行卡挂失,以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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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莫开井
编审:沙兰梅
终审: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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