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4月1日起沈阳地铁有重大调整!
国家卫健委26日通报,25日0时至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93例(内蒙古3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0例、呼伦贝尔市2例;广东30例,其中东莞市19例、深圳市9例、珠海市2例;辽宁10例,均在葫芦岛市;广西9例,均在防城港市;江苏4例,均在苏州市;云南3例,其中临沧市2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四川2例,均在成都市;北京1例,在朝阳区;黑龙江1例,在鸡西市;福建1例,在厦门市),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在江苏)。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例(云南17例,其中临沧市12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4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例;广东9例,均在深圳市;四川2例,其中成都市1例、眉山市1例;黑龙江1例,在黑河市;上海1例,在宝山区)。
广东
25日,广东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自25日17时起,将东莞市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北京
25日0时至24时,北京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
病例详情
现住朝阳区潘家园街道农光南路小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月17日至20日前往外省出差参加某公司培训班,2月21日返京。
2月21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2月25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轻型。
内蒙古
24日18时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多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白庙子镇东坝什村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塔利村,东风路街道昭君新村社区,西街街道曙光社区,迎新路街道展北社区,中山东路街道中山社区;玉泉区小黑河镇金川南区,石东路街道富丽社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巴彦乌素社区,昭君路街道天骄路社区,昭君路街道沟子板社区;赛罕区中专路街道春雨社区、中专路社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瑞光社区;土左旗白庙子镇新营子村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辽宁本土+10!
葫芦岛一地调整为低风险!
2月25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0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葫芦岛市报告;新增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3例、大连市报告1例。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
截至2月2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18例(含境外输入182例),治愈出院815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01例(本土192例、境外输入9例)。目前,尚有17例(本土1例、境外输入16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葫芦岛新增10例本土确诊病例 均在隔离场所黄码医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中发现
今天(2月26日),葫芦岛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葫芦岛市卫健委副主任周娇阳在发布会上表示:2月25日0时—24时,葫芦岛市新增确诊病例10例,均在隔离场所、黄码医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中发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临床分型全部为轻型。
目前已对上述确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对涉及风险点位进行排查,对各类风险人员进行分类管控。2月8日—25日24时,葫芦岛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95例,葫芦岛全市已对3285名密接者、3026名次密接者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葫芦岛市一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2月25日,辽宁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月10日0时起,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工人社区盛华园二期划定为中风险地区,现已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精准做好葫芦岛市疫情防控工作,经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月25日0时起,将葫芦岛市绥中县绥中镇工人社区盛华园二期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新增8例确诊!东莞多区域调整为高风险!
据东莞疾控昨晚(25日)22:51发布通报,2月25日14—21时,在东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第50号通告的大朗镇本土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8例阳性个案,均在大朗镇内,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新增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2—19均为此前通报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
确诊病例12:男,55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中心花园鸿泰公寓。
确诊病例13:女,47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4:男,50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蔡边村。
确诊病例15:男,63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6:男,35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7:男,52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确诊病例18:女,50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大朗镇杨涌村。
确诊病例19:男,48岁,大朗镇杨涌村某公司员工,现居住于该公司宿舍。
经初步流调,上述确诊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大朗镇:杨新路82号心约餐具厂、杨新路124号旭杰工业园、聚佳豪百货杨涌店、中心花园鸿泰公寓、蔡边村九墩区一巷8号、华济大药房(杨新路店)、昌顺商行(杨新路店)、新时代住宿(杨梅路店)。
长安镇:上角村连心东路3号401房。
请2月8日以来到过上述重点场所的市民群众,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主动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在14天之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市镇两级防疫指挥部继续深入开展流调排查,全面溯源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和人员接触情况,对追踪到的密接、次密接者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管控,涉及市外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已发出协查函进行协查管控。所有确诊病例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东莞发布通告:
确需离莞出省,
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昨晚(2月25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51号通告。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我市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从2月25日21时起,确需离莞出省的,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莞返莞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格交通防控。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各类公共交通落实体温检测、亮码出行、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从严从紧进行管控,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非必要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做好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大朗镇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强化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零售药店强化购买药物人员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异常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大朗镇辖区内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
六、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全市各类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大朗镇暂停网吧、娱乐场所(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娱乐场所开放,餐饮单位暂停堂食。
七、严管特殊机构。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八、加强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人员进出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做好每日早晚健康监测。大朗镇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
九、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配合核酸检测。有关风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疫情管控工作措施自发布之时起施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东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月25日发布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工作要求,经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2月25日17时起,将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沈阳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截至2月24日24时,湖北武汉相关疫情涉及5省(直辖市)11市(区),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44例(确诊36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其中湖北武汉27例,北京13例,山东青岛2例,河北石家庄1例,上海闵行1例。
截至2月24日24时,山西省累计报告5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忻州市忻府区1例、晋中市太谷区3例,太原市尖草坪区1例。
2月24日0—24时,内蒙古累计新增30例,呼和浩特28例,包头市2例。天津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一名保洁人员。广西省防城港市新增7例本土确诊病例。四川省成都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为2月23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3例为成都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24日确诊。
2月25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在发热门诊主动就诊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25日21时,东莞在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又发现18例阳性个案,均在大朗镇内,均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目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此起彼伏,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随着复工复产复学人员的频繁流动,我市域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决防范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保障沈城市民的生命健康,沈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重点管控区为2月9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昆北街道、鞍山街道、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江岸区后湖街道、青山区红卫路街道;2月10日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峒中镇;2月10日以来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属地的疫情防控政策。
2、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重点关注地区为2月8日以来北京市经开区、通州区、朝阳区、顺义区、西城区;2月9日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2月10日以来天津市东丽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广东省东莞市。以上人员来(返)沈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社区的重点关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外出,居家监测开始前和居家监测结束时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主动向社区(村屯)、单位和酒店报备,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后续健康监测。尚未来(返)沈人员要在抵沈前3天内报备,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4、各复工复产相关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企业、学校责任,强化来(返)沈人员(包括返校学生、务工人员、服务人员等)排查,督促落实报备、抵沈后核酸检测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等措施。到过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与病例有时空交集的来(返)沈人员必须立刻主动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工作单位和酒店报备,减少社会活动,按照属地安排,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报尽报、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人。
5、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民朋友在前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购物时,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6、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疫情防控的有力武器,市民朋友们要科学认识,现有疫苗对预防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引起的重症和死亡仍有很好保护效果。老年人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是疫苗接种的最优先的人群之一。请符合接种条件无禁忌症的市民朋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全程接种。已经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根据个人意愿,及时接种序贯或同源加强剂次。
来源: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