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性质。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关于党的性质的这个规定,简约明了,熟读并掌握其精神实质是每个共产党员的最基本义务。共产党员忘了党的性质,就是忘本忘祖、忘记初心,失去了共产党人的本色,自然就失去了在党内立足的根基。
党的宗旨。党章规定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
党的纲领,指的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而确立的行动方略。党章规定,党的纲领包括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两部分。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始终不变的。最低纲领则是根据革命或建设的发展阶段的客观实际不同而有所不同。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也可以称为最近目的和最高目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