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4人被查,4人被处分。
审查调查
·湛江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郑伟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湛江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郑伟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广东省湛江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郑伟明简历
郑伟明,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广东恩平人,大学学历,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2月至1984年5月,江门海关干部;
1984年5月至1996年3月,江门海关所属三埠海关办公室干部、科员、副主任,行李物品监管科科长;
1996年3月至1996年12月,江门海关所属广海海关副关长(副处级);
1996年12月至1997年2月,江门海关所属台山海关副关长;
1997年2月至1999年2月,江门海关办公室副主任;
1999年2月至2000年12月,江门海关货运监管处副处长、处长;
2000年12月至2003年2月,江门海关通关管理处处长;
2003年2月至2005年7月,江门海关调查局局长;
2005年7月至2013年9月,江门海关所属新会海关关长;
2013年9月至2016年12月,济南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湛江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2019年10月至今,湛江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广志接受审查调查
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崔广志(正局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邓建杰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邓建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铝山西区域铝土矿采购统筹协调工作组组长裴卫东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铝山西区域铝土矿采购统筹协调工作组组长裴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傅政华简历
去年10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傅政华被查。
公开履历显示,傅政华1955年3月生,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2月参加工作,法学硕士学位。
傅政华2010年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5月扫黄打掉“天上人间”等娱乐场所,7月任北京市委常委。
2013年,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同时兼任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2015年,他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央政法委委员,后兼任中央610办公室主任。2016年,傅政华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后,傅政华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5月,傅政华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他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志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表里不一,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公款宴请,公权私用,利用职权在干部录用等方面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宗旨意识淡薄,破坏教育公平,靠“教育”吃“教育”,以“教”谋私,利用影子公司在教育项目中大肆攫取利益;寡廉鲜耻,以权谋色、以贪养色,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毫无敬畏,视党纪国法为“稻草人”,借赌敛财,插手工程项目、企业经营,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肖志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志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肖志华简历
肖志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吉安县永阳中学教师,吉安县委党校教员、教研室主任、副校长,吉安地委党史办副主任,吉安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级);
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历任新疆克州阿合奇县委副书记、克州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援疆干部);
2002年7月至2013年11月,历任吉安县委副书记,遂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永丰县委书记;
2013年1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2021年12月,被免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职务。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建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辉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发放、债券认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建辉身为国家机关及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为官不廉,亦官亦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把金融审批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建辉简历
张建辉,男,汉族,1968年5月生,江苏邳州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7.09—1991.07 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4.09 财政部人事司干部调配处干部
1994.09—1995.09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干部
1995.09—1996.09 财政部地方专项司资金处副主任科员
1996.09—1998.03 财政部地方专项司资金处主任科员
1998.03—2001.03 财政部机关团委书记兼机关党委综合处副处长
2001.03—2003.08 财政部机关团委书记(正处级)
(1999.12—2002.12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8—2004.12 财政部农业司扶贫处调研员
2004.12—2005.03 财政部农业司副司长级干部
2005.03—2010.07 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0.07—2013.08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
2013.08—2013.1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3.12—2016.06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06—2018.01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01—2021.02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02—2021.08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1.08 免职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义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重庆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义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义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违规占用公有住房;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参与赌博活动;公权私用,把国企资源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义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义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义昭简历
王义昭,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重庆铜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12—1975.09 四川省铜梁县虎峰镇知青
1975.09—1977.07 四川省铜梁师范学校中专学习
1977.07—1979.02 四川省铜梁县委铜梁学大寨报社编辑室工作
1979.02—1979.08 四川省铜梁县大庙中学任教
1979.08—1984.01 四川省铜梁县广播局工作,曾任宣传股股长、副局长
1984.01—1988.07 四川省铜梁县委办公室工作,曾任副主任、主任,1987.03任县委委员(其间:1986.10—1988.06 四川大学党政干部基础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1988.07—1989.03 四川省铜梁县铜郭区委书记
1989.03—1990.02 四川省铜梁县委常委、铜郭区委书记
1990.02—1992.10 四川省铜梁县副县长(其间:1991.04—1991.07 重庆市委党校第三期部局区县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2.10—1996.02 四川省铜梁县委常委、副县长(其间:1993.09—1995.12 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习)
1996.02—1997.06 四川省永川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06—2000.12 重庆市永川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4.06 重庆市委委员、合川市委书记
(1998.02—2002.02 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2000.09—2003.06 重庆市委党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4.06—2006.11 重庆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11—2010.07 重庆市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07—2016.09 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6.09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