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自考机构排名前十(下半年自学考试22日开始报名)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

湖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25日进行,为顺利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2日09:00至9月1日17:00。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4.自2022年起,我省2018年以前注册的在籍考生未完成原专业计划考试的,请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现行开考专业。未完成专业转接的考生将无法顺利报考,请提前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中操作完成。新旧专业转接操作实例演示视频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中心”查看。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3)。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后点击“信息申报”,完成信息申报方可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并在生成缴费订单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不接受退费申请。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缴费。

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考生如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订单重复缴费,考后系统将原路返还重复缴费费用。

四、打印考试通知单

10月11日至17日,考生应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信息申报并打印考试通知单。

五、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实名申领“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凭本人“湖北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湖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状态,或《健康状况报告表》中健康状况选填为“是”的考生,须提前告知当地组考部门(考点),经卫健部门专业评估,考点根据卫健部门专业评估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可以进入考点考试。

4.其他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10月初发布,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六、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以及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违规处理决定。

2.申请成绩复核以及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考生可在11月18日至2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1月29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的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是否有违规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在答题卡相应区域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2.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

(1)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联系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

(3)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联系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区变更手续完成。

3.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17日,请考生提前准备并联系相应考区。

4.考生注册时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考试通知单打印、毕业证办理及其他业务,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见附件4。

5.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报名咨询电话(8月22日至9月1日)

省教育考试院027-68880250/68880259。

武汉市027-85658321

江岸区027-82787955

江汉区027-85830910

硚口区027-85890545

汉阳区027-84839485

武昌区027-88080903

青山区027-86350188

洪山区027-87648451

蔡甸区027-69813172

东西湖区027-83891824

汉南区027-84856869

江夏区027-87953391

黄陂区 027-85937656

新洲区027-86927233

东湖高新区027-86951702

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54349;荆州市0716-8102139;宜昌市 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鄂州市027-60281922;荆门市 0724-2303208;随州市0722-3590368;仙桃市0728-3320662;天门市 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黄冈市0713-8877088;孝感市 0712-2327290;咸宁市0715-8271736;神农架林区0719-3335421;恩施州0718-8222833。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编辑:丁翾】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发表于 2022-09-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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