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行业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条例,市文化执法队精心制作“文化执法温馨提示”,安装在全市歌厅屏幕滚动播出,提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依规守法经营意识。 市文化执法队娱乐演出大队经过大量细致工作,时长一分钟的“文化执法温馨提示”从制作到安装,历经两个月时间,本周在锦州市大地飞歌、豪门夜宴等全市196家歌厅全部安装完毕,开始滚动播出,起到了对业者与消费者宣传提示、执法者与经营业者双向监督的预期效果。 下一步,市文化执法队继续拓宽宣传普法途径,创新宣传模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冬春季、“两节”期间,行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定的全面落实。 “文化执法温馨提示”内容: 一、坚持安全生产。开展自检、自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二、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措施;保持场所通风、消毒,清洁卫生。 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证、照、警示牌上墙;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禁止入内),不得超时营业(营业时间:早8:00—凌晨2:00),依法使用正版音像制品。 四、文明经营,理性消费,诚实待人;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387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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