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手续前就使用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且其中一方存在事实婚姻的话,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同居,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非法同居达到一定的条件是会受到处罚的。
那么,非法同居到底有哪些法律后果呢?你知道吗?现在我们具体来看看。法律后果: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四)非法同居无夫妻权益。比如说,已婚者因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最起码要支付对方赔偿费,但非法同居因出轨而分手就没有任何补偿。
(五)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第10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六)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也即非法同居的,不能理所当然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被认为非法同居,双方之间就无任何法律关系,当然也无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