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基数3488是什么意思(建议改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我们知道,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与单位缴费人员完全相同,一般都是按照社保部门公布的全口径社平工资60%标准确定。 但从2020年度全国31个省市的社保缴费最低缴费基数来看,平均...

我们知道,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与单位缴费人员完全相同,一般都是按照社保部门公布的全口径社平工资60%标准确定。

但从2020年度全国31个省市的社保缴费最低缴费基数来看,平均每月是3500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20%的养老和6%医保缴费比例计算,每个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最少就是900元,加上每个月最低生活费700元(全国平均低保标准),相当于每月收入至少要达到1600元才能够同时满足最低缴费和最低生活水平。而从全国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水平才1560元,也就是说,在单位工作的人员最低工资才拿到1600元不到,何况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更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所以灵活就业人员目前每月900元的缴费标准确实压力很大,再说每年的缴费基数还在不断提高中。

建议改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单独设立最低缴费基数

实际上,这个也是很多灵活就业人员断缴、停缴和只缴15年的主要原因。因此,把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与单位的挂钩,只能会使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被迫而无奈地加入到断缴、停缴和少缴的队伍中,因为他们不是不想交,而是实在交不起。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基数与单位的最低缴费基数脱钩,单独设立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通过基数确定依据的调整,有效降低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使其缴得起、缴的长,且不冲击其已经处于最底层的生活水平。

那么,单独设立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依据什么标准最合适呢?

其实,目前在部分城市已经有先例了,比如广东的深圳、东莞等,福建的福州、厦门等,最低缴费基数采用的都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这个方法完全可以推广并引用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上面,形成独立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这么做的有利因素我们通过深圳、东莞、福州、厦门等四个城市的相关缴费数据对比分析,就可以看出。

目前来说,这四个城市的最低缴费基数分别是2200元、1720元、1850元、1800元,但如果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即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计算的话,分别是4488元、3513元、3488元、3488元。很明显,使用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缴费基数比使用全口径社平工资确定的缴费基数少一半左右,降幅明显。

建议改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单独设立最低缴费基数

从全国看,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缴费基数,目前来说,其缴费基数只要1560元,每月只需缴费405元左右,而按照目前的最低缴费基数3500元计算,每月要缴纳900元左右的社保,两种情况相差495元,前者只有后者的45%,一半不到。

每月400元左右的缴费额,加上最低生活费700元标准,每月支付1100元左右,如果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于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就可以进入到可承受的范围。

综上分析,强烈建议改革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确定政策,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确定依据,应当是最好的选择和合理的办法。

通过单独设立有利于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水平的政策,保障好、维护好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应有的社保权益和生活水平。

文/华子

  • 发表于 2022-08-27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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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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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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