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宣判结果是什么?具体详情曝光令人愤怒

8月10日,大连10岁女孩琪琪(化名)被杀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琪琪

8月10日,大连10岁女孩琪琪(化名)被杀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琪琪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6024米。

此前上游新闻刊发的《大连10岁女孩被害,嫌疑人不满14周岁被收容教养》、《大连10岁女孩遇害调查:一米七五的13岁嫌疑人曾多次跟踪女性》报道显示,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大连市10岁女孩琪琪被害身亡,并抛尸灌木丛,犯罪嫌疑人为同小区内居住的13岁男孩蔡某某,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蔡某某进行3年收容教养。

大连10岁女童遭13岁男孩杀害后抛尸

家住大连沙河口区的贺女士夫妻二人经营一家蔬菜水果店。每周日下午,琪琪都会在距离自家15分钟路程的美术班上课,大约在下午3点半结束课程后回家。

2019年10月20日这天,10岁的琪琪却没有按时回到家中,家人便沿着其从美术班回家的路上寻找,直至当晚7时许,在小区内一条小路旁的灌木从中,家人找到了琪琪的尸体,琪琪身上覆盖着砖头、编织袋等物。她头部、脖子、胸前有多处刀伤,脸上还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据大连市公安局通报,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被害身亡。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上游新闻记者此前在现场看到,抛尸的灌木丛距离蔡某某家仅隔着一条小路,发现尸体的现场正对着蔡某某家的窗户。

琪琪的舅舅贺先生表示:“据办案民警透露,蔡某某是在他家中行的凶,将琪琪杀害后又抛尸到家对面的灌木丛中。”

琪琪的父亲透露,事发当日家人在寻找琪琪的过程中,蔡某某还曾与琪琪父亲搭话,询问“你女儿找到没有?”

嫌疑人家长至今未露面,生命权纠纷案宣判

2020年1月3日,琪琪的父母随律师一起到沙河口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蔡某某及其父母,要求进行民事赔偿。起诉状显示,起诉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淇淇父母请求对方赔礼道歉,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后事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00余万米。

5月9日上午,琪琪被杀案民事诉讼部分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此案未公开审理。

据悉,当天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经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8月10日下午2时,琪琪的父母一起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田参军因疫情原因,无法出庭。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琪琪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此外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庄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米。

琪琪的母亲贺女士告诉记者,家里至今保留着琪琪的玩具、衣物,贺女士每天面对琪琪的遗像“聊天”。

据悉,琪琪的遗体仍未火化,蔡某某一家已经从居住的小区中搬离。琪琪出事后,蔡某某家属始终未露过面,更没有一句道歉。

  • 发表于 2021-04-1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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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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