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规定:不得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截图 中国网1月5日讯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家网信办拟规定:不得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截图

中国网1月5日讯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日发布关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提出,应用程序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对申请注册的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审核、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的注册用户,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此外,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不得通过虚假宣传、捆绑下载等行为,或者利用违法和不良信息诱导用户下载,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

从事应用程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公开处理规则,遵守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有关规定,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各项义务,严格落实未成年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用户提供诱导其沉迷的相关产品和服务。

  • 发表于 2022-01-1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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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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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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