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简史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含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制度两个概念。前者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即皇帝个人专断独裁。后者是指全国各种军政财大权归...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含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制度两个概念。前者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即皇帝个人专断独裁。后者是指全国各种军政财大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2.形成原因:①经济根源: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封建的个体小农经济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保证生产发展。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②政治根源:适应地主阶级建立和巩固政权,完成和巩固统一,加强对人民控制的需要。③理论来源:法家“集权”理论。3.发展过程:形成:战国。①韩非子“集权”思想;②秦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确立:秦朝。①政治上:确立皇权至高无上;中央设三公九卿,地方实行郡县制;颁布秦律。②经济上:确立土地私有;统一货币、度量衡;车同轨,修驰道。③思想上:推行“焚书坑儒”,实行思想专制。④文化上:书同文、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巩固:西汉。政治上:①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②汉武帝推行封建大一统的措施:在政治上主要有改革官制,设内外朝,加强皇权;推行察举制,以扩大统治基础;建立刺史制度,以监督诸侯王和地方高官;实行“推恩令”、“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加强中央权力;强化完善封建法制,打击豪强地主势力。在军事上主要有北击匈奴,南攻越族。在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崇尚法制。完善:隋唐。①实行三省六部制;②科举制加强:北宋。①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兵权,削减节度使实权;禁军统领权一分为三;置枢密院与将帅互相牵制;行更戍法;精编禁军,且分住两地,形成“强干弱枝”,“内外相制”局面。②集中行政权。在中央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宰相行政权、军权和财权。便于皇帝总揽大权。在地方:文臣知州,设立通判。二者互相牵制,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③集中财权。设转运使管赋税运输,以削除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④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管地方司法,把司法权收归中央。发展:元朝。①在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政和监察,设宣政院管理宗教和西藏。②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由中央委派官员管理。强化:明清。明朝:①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皇权空前加强;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大权统归中央。② 颁布《大明律》,维护封建特权,加强对人民的镇压。③设锦衣卫和厂、卫等特务机构,以保卫皇权。④实行八股取士,以加强对人民的思想控制。清朝:①清初, 沿用明制,设内阁、六部。但议政王大臣会议使皇权受到限制。②康熙设南书房,以加强皇权。③雍正设军机处,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 顶峰。④大兴文字狱,实行文化专制,造成社会恐怖。结束: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4.特点:皇权的至高无上和实行专制独裁;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以“君权神授”来神化皇权以巩固统治;以文化专制来巩固政治专制;中央和地方、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着集权制度发展的始终。5.基本矛盾和发展趋势一是皇权和相权的矛盾。其发展总趋势是相权不断削弱,皇权不断加强。二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矛盾。三、加强对人民思想控制。发展总趋势:地方权力不断收归中央,中央集权不断加强。⒋特点:主要特点,君主主宰国家而没有其它力量对他制约;君主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国家是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是一个人的政治;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人”和“奴才”的关系。另一特点,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服从 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6.评价(1)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②有利于巩固封建统治,维护祖国统一、国家独立与领土完整。③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公共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④有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融合,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不利影响:①在封建社会上升发展时期,其积极作用为主流。但在下降时期,其消极作用越来越明显,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进步。②君主专制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成为社会进步的严重障碍。

1、基本制度――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1)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2)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3)巩固于西汉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4)完善于隋唐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5)加强于北宋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 发表于 2022-01-04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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