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纹身这个行为可是地地道道的惩罚行为,以商代为例,那阵子有纹身的人,都是“社会人”,这个社会人是真正的罪犯,对于这种危险分子,朝廷对他们的惩罚就是纹身,(而且这算是比较低端的惩罚方式),如果犯的罪大扯一点,那么就是割掉鼻子或者砍掉手脚了,纹身的这种刑罚在古代有一个叫法,称之为墨刑,顾名思义用针扎完需要用黑墨涂在身体之上,让纹的这个符号更加醒目,而且用墨基本是不会掉色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古人主动性的纹身,众所众知,古人都有图腾的崇拜文化,他们一般情况下会把敬仰的图腾标志纹在自己的手臂或者心脏附近,用来辟邪或者希望这个图腾给他们带来好运,神灵给他们护佑,在古代动不动就干仗的环境下,这种独特的标志还可以辨识敌我,这样就省的误伤了,不然被自己人搞死了就不好了。
到了现代社会,纹身已经没有古代这些功用了,现在最大的功用就是装饰,当然很多黑社会都把纹身做成社会人的标志,尤其是日本人什么什么山口组,他们用满身纹身的方式来和附近的人宣告,我是黑社会,小心点,在国内很多小年轻都开始纹身,他们纹完全就是学人精,觉得这样酷,这样屌屌的有个性。笔者还是建议最好不要尝试,因为这样将来一定会后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