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判决——“英国皇家高等法院法官站起身来喊道。
法庭上顿时肃静无声。
”前大法官托马斯·莫尔,公然对抗国会于1534年通过的最高权利法案,三次拒绝宣誓承认国王陛下是英国的宗教领袖,甚至声称国会无权宣布教会的最高领袖,犯了叛国罪。经法庭特种委员会议决,应判处死刑!“
名叫摩尔的那个人,年近六旬。他泰然地听着判决。法官看了他一眼,继续说道:
”将用最严厉的方式来执行他的死刑:在地上把他拖过伦敦城到行刑场,在场上把他吊起来;断气前解开绳索,挖出他的肚肠,撕下他的心肺,放在火上烧;然后肢解他,把他的四肢分钉在城门上,头颅挂在伦敦桥上。本判决经国王陛下批准后立即执行!“
莫尔听完判决后,神色自若,微微一笑,似乎这早在他意料之中。
判决书立即送到了国王亨利八世面前。国王总算格外开恩,将莫尔改处斩首。
1535年7月6日,莫尔安详地来到行刑场。他自己用头巾扎住眼睛,对刽子手说:
”我的颈子是短的,好好地瞄准,不要出丑!“
英王的屠刀,终于砍下了这位英国人文主义的杰出代表,卓越的思想家莫尔的头颅!
莫尔于1478年生在英国伦敦。父亲当过英国皇家高等法院的法官。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14岁就进入牛津大学攻读古典文学。当时牛津大学是英国人文主义的中心,莫尔在那里受到了先进思想的强烈影响。16岁那年,他转学法律,不久成为伦敦很有名声的律师。
由于莫尔主持公道,廉洁奉公,在伦敦大露头角,26岁时就被选为议员。32岁时,他担任伦敦市副执行官,43岁时被任命为副财政大臣,不久又当选为下议院议长。1529年,他51岁时,被任命为大法官,成为国王下面的一位要人。可以说,他官运亨通,步步高升。
然而,他的职务又使他能够看到老百姓的困苦,以及圈地运动带来的新灾难。他认为,这一切都根源于私有财产制度,所以主张根本废除它。1516年,他用拉丁文写了一部名叫《乌托邦》的书。书中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并且描述了一个他理想中的美好的社会——乌托邦。
”乌托邦“是拉丁文的音译,意思是”乌有之乡“,也就是”空想“。这本书采用莫尔同一个海外归来的水手谈话的形式,由那个水手讲述他亲眼看到的乌托邦社会的种种情况,读起来非常生动有趣。
乌托邦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社会呢?
这个社会建立在海水环绕的岛屿上。全岛有54个宏伟壮丽的城市,他们的语言,风俗,制度,法律完全一样。首府设在岛的中央,因此各城代表聚合起来很方便。
这里的一切土地,房屋,生产工具,都归全体百姓所有。一切生活用品按照个人的需要分配,谁也不争多争少。为了防止人们产生私有观念,住房每十年要调换一次。
乌托邦人不分男女,都从事农业。他们从小就学习农业,既学理论,又在田地里实习,所以个个在行。不过种田不是固定的职业,每人轮流到农村去劳动两年,就回到城里来从事一种手艺;碰上农忙,就抽调城里的劳力去干活。
他们一天工作六个小时,留下来的时间完全由个人支配,或是搞科学研究,或是从事娱乐活动,或是休息闲谈。至于掷骰子之类的游戏消遣,他们是从不知道的。那里没有酒店,没有妓院,没有令人堕落的场所,也没有不法之徒的集会。闲荡和旷工是不可能有的。
乌托邦的法律很少。他们认为,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越公正的法律。况且,一切法律的颁布,仅仅是为了使每个人记住自己的职责,而不是为了惩罚。他们也从不和任何国家订立条约,因为他们觉得,国与国的相处,凭的是真诚相见,而不是什么书面文字。
那么乌托邦社会有没有奴隶呢?有。他们把做了不名誉事情的本国国民,以及别国国民中因罪判处死刑的,贬做奴隶。凡事奴隶,不但要经常做工,而且要套上枷锁。
最奇怪的是,乌托邦人非常瞧不起金银财宝。他们饮食用的都是普通的陶器,玻璃器,而便桶溺器以及其他放污物的容器,倒是用金银做成的。就是锁在奴隶身上的长链大拷,也是金银做的。谁要是犯了罪,变成不名誉的人,就耳朵上挂金圈,手上带戒指,项上系金链,头上扎金箍。总之,金银在那里是贱品,谁都想扔掉它。
在这个社会里,家庭的组成也很特别。不是亲属关系的人也可以作为家庭成员。农村每户成员不得少于40人,城市每户不得少于10人。家长必须是德高望重的老人。要是户与户之间人口不平衡,就进行调整。如果全城的人口密度超过规定,就向岛上其他人口较少的城市移民。
那末全岛人口过多,又怎么办呢?假如这样,就从每个城市抽出若干人,在岛外临近的地方,按照乌托邦人的法律建立殖民地。要是岛上人口过少,那末就从殖民地调回居民填补。
这便是乌托邦社会的大致情况。
《乌托邦》这本书的全名很长,叫做《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名著。作者莫尔不仅看到了封建制给人民带来的困苦,而且能在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就指出资本主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从而在书中提出了一个改造社会的新方案——实行财产公有制,人人从事劳动的理想社会,这在当时是十分难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