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阅批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否则,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办事流程一般为:
一、首先经营者要起一个企业(个体户)名称,最好多准备几个,以防重名或者因违反法律、法规而禁止使用,然后去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名称核准,确定名称和经营范围等事项后,申请人向行政审批机构提交新设立(变更、注销)申请材料。这一步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可以进行网上办理。
申请材料因各地职能机构不同而略有差异,一般包括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等等。
注意:住所使用证明材料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审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准确合法后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机构对整合办理事项进行审核,通过后作出行政许可,出具准予许可的行政决定,颁发营业执照给申请人。
小伙提醒各位注意:
1、执照经营范围不要随便写!一般来说,经营范围还是要表述的尽可能规范、易懂。实在不知道怎么写,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里可以查到比较规范的语言表述。
2、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3、注意办理后续许可。需要取得许可的经营行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再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然后才能营业。如食品经营者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4、每年按时年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