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部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奖惩工作材料,对安全生产奖惩所采取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2 相关部门
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生产奖惩资料,并根据安全生产奖惩报告的要求制定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奖励
4.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1) 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2)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 发生事故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积极参加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显著,被评为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的;
7)在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中成好技术网绩显著的;
8)被评为省、市、县的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或选进个人的。
4.1.2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1.3 公司每年根据各部门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4.1中的情况及平时安全表现,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评选时由部门(车间)汇总材料上报安全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先进部门、车间由安全部依据安全绩效考核结果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4.1.4 公司设年度安全奖和月度安全奖。具体考核发放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执行。
4.2 安全惩罚
4.2.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应给予处罚:
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的;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的;
5)擅自挪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器材的;
6)对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不执行整改的责任人;
7)对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4.2.2 对发生人身伤害、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4.2.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辞退、开除,性质特别严重触犯法律的,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2.4 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均由责任好技术网部门提出,报分管副总核实后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4.2.5安全实行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车间其负责人,一律取消当年有关评先评优资格。
4.2.6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根据《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2.7 公司对各种违纪现象,包括安全违章现象实施检查奖惩,具体罚则见附件《违纪处罚细则》。
4.3 公司对各级人员及部门的安全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实施考核,按本制度规定实施奖惩。
4.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项奖惩决定均须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4.5 安全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实施。好技术网
5 相关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事故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安全生产奖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