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鬼殊途之無頭鬼夫幣圈再曝騙局:40萬開公司 發"空氣幣"套走上億米讀書啊,我信赖但有朗朗書聲出破廬,遲早有一日有萬鯉躍龍門之奇象。陜西的胡先生耗資200萬米,先兌換成虛擬貨幣以太幣,再將以太幣兌換成不知名的ONE幣。ONE幣由北京方圓友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方圓友谊公司”)發行,疑為實繳註冊資本僅有40萬米的“傢庭作坊”。现在胡先生發現,自己200萬米買瞭一把“空氣”——由於沒有買傢接盤,ONE幣僅僅是他虛擬貨幣賬戶上的一串數字。在胡先生看來,自己陷入瞭方圓友谊公司的騙局:公司以自己發行的ONE幣換走瞭有市場價值的主流虛擬貨幣,而ONE幣理論上可以無限發行。融資數據顯示,方圓友谊公司從2017年12月開始以這種方式從上千名投資者手中獲得瞭過億米資金。公司實際控制人黃華榮拒絕回應《華夏時報》記者的任何問題,並讓記者“去金融辦核實”。事實上,早在當年9月,包罗央行在內的七部門已出臺《關於提防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通告》,方圓友谊公司的主要業務,幾乎每項都在通告克制之列。在監管層層加碼下,沒人知道方圓友谊公司為什麼能安然運行一年多。胡先生告訴《華夏時報》記者,他先後向海淀區多個公安部門報案,向北京金融局舉報,向北京市公安局信訪辦、北京市阅批信訪辦、北京市長熱線12345反映此事,现在均無回應。術語包裝下的億米“水漂”據投資者反饋,方圓友谊公司最晚從2017年10月開始發行ONE幣。在對外宣傳中,發行這種虛擬貨幣的說法有好幾種,包罗“公測”“私募”和“ICO”。“公測”是公開測試的簡稱,來自於軟件或遊戲行業;“私募”指向小規模特定投資人發行,來自於金融業;“ICO”則是套用瞭證券業“IPO”(首次公開招股)的說法,指首次公開發行虛擬貨幣。胡先生告訴記者,根据ONE幣與以太幣的兌換比例,其發行時的市場價值約為0.1米多。在一個兩千人的QQ谈天群中,ONE幣項目的官方工作人員作為群主,在群內稱其個人認為ONE幣的市場價值至少在2米以上,投資ONE幣能獲得“100%的利潤”。並以此號召群內的投資者“要有所信仰,要團結”。該工作人員還以比特幣為例,稱“比特幣從幾分到十幾萬,關鍵也是能拿得住??看好(ONE幣)就適當長期持有一部分”。现在,在公司搭建的买卖所平臺上,ONE幣已經從發行時的0.1米多一個,下跌到幾厘錢一個。在2018年虛擬貨幣市場普遍暴跌的大環境下,ONE幣市場行情的劇烈貶值也許並不稀奇。但由於少有買傢接盤,ONE幣有價無市,在胡先生看來幾乎“一文不值”。除瞭發行ONE幣,方圓友谊公司在自己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上還宣傳稱,公司業務還包罗“去中央化买卖所”“萬能錢包”“去中央化社交”這幾大功效,稱要鼎力發展B端(商務端)和C端(消費端)業務,“确立更完整的ONE生態”。剝開層層術語包裝,其焦点業務模式是,在自己搭建的买卖所平臺上提供差别種類的虛擬貨幣間的兌換服務。從胡先生的买卖截圖來看,既可以進行比特幣、以太幣等主流虛擬貨幣間的兌換,也可以進行虛擬貨幣和人民幣、美米等貨幣間的兌換,還可以進行主流虛擬貨幣和ONE幣之間的兌換。問題在於,方圓友谊公司搭建的這個买卖所的买卖不夠活躍,前兩種买卖可能難以達成。公司更傾向於引導投資者將手中的主流虛擬貨幣兌換成ONE幣。方圓友谊公司發行的這種ONE幣和比特幣差别。比特幣的市場價值來源於其稀缺性,即挖礦難度越來越大,越來越難產生新幣。投資者看好比特幣的應用远景,認可其稀缺性,比特幣也就有瞭投資價值,進而產生市場價格。现在看來,方圓友谊公司可以無限發行ONE幣,ONE幣也不對應任何實際價值。买卖截圖顯示,系統甚至會直接向公司實際控制人黃華榮派發ONE幣,一次可以高達1.5億個。方圓友谊公司,或者說黃華榮,就用這樣的ONE幣換走瞭投資者手中有市場價格的主流貨幣。在宣傳中,方圓友谊公司許諾會進行“空投”,即向投資者贈送虛擬貨幣。另外還有买卖分紅,即將买卖手續費的80%返還給投資者,隻不過是以ONE幣的形式返還。天眼查數據顯示,ONE幣發行共召募到瞭1600萬美米,折合人民幣過億米。根据其發行時的宣傳,ONE幣的總量為100億個,發行價格折合0.1米多一個,總價值也過億米。胡先生所在的幾個投資者維權群,投資者數量總計約一千人。本報記者加入的三個投資者微信谈天群,每個群的人數都超過200人。投資者來自差别的省份和地區。除瞭ONE幣,方圓友谊公司至少還發行瞭其他5種虛擬貨幣。2019年1月11日,記者撥通瞭公司實際控制人黃華榮的電話。面對記者的提問,他僅回應稱:“你去金融辦核實就可以瞭。”當問及他項目是否在金融辦備案過的時候,他掛斷瞭電話。層層監管下為何能“漏網”?方圓友谊公司的主要業務,幾乎每項都在監管克制之列。2017年9月包罗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和銀監會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提防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通告》,拉開瞭監管的大幕。通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七部門還要求,通告發佈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刻住手。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放置。另外,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买卖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2018年8月,公安部在內的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提防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醒》,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其主要特征包罗:依托互聯網、谈天工具進行买卖,行使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行使熱點观点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峻上”理論,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隻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根据七部門通告要求,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买卖平臺,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臺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铺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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