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定位的概念继20世纪50年代的“独特销售”学说、60年代的品牌形象策略之后,定位观念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定位”一词是由艾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在1972年首先提出并加以推广应用的,他们这样解释定位:
定位是从产品开始,其可能是一件商品、一项服务、一个机构,甚至是一个人,也许就是你自己。但是,定位并不是要对产品做什么事情。定位是对你预期的顾客所做的事。换句话说,你要在预期客户的头脑中给产品定位。
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定位就是要在潜在消费者的心目中为产品或品牌确立一个确定的位置,这是定位的核心内容。作为市场营销和广告策划中一个具有革命性的概念,定位不仅成为一种操作策略被广泛应用,而且演变成一种企业经营管理的理论。
2.定位的作用
(1)赋予产品以竞争对手不具备的优势。这是一种关于产品的特定的形象、特定的用途、特定的市场、特定的消费者观念上的优势,这种优势使产品摆脱了同质化,使产品的地位更加巩固。就像“雀巢咖啡”、“可口可乐”,竞争对手很难从“正面”战胜它们。
(2)它是说服消费者购买的关键。如果一个产品宣称是专门为消费者设计的,并且专门满足他们的需求,那么消费者会更倾向于选择这种产品。由此可见,明确的产品定位使产品更具针对性,而且可以起到促销的作用。
(3)正确的定位有利于商品识别。我国的整体消费水平还较低,加之产品的同质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商品之间的差异化就显得很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强调商品区别的广告也会显得有效。
(4)帮助产品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占位”观念是定位观念的一个延伸,是指产品通过定位去发现并且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它不仅可以帮助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独特的形象和确定的位置,而且可以阻止竞争对手采取与本企业同样的定位,使产品获得绝对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