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学历要求
畅通“高级蓝领”职业发展通道
●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
●长期以来,“技工荒”成为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劳动力市场上高级蓝领人才奇缺,技能型生产岗位人才难求,这一现象折射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
●加快阅批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向用人主体放权,按照“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 本报记者 赵丽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淡化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的学历要求——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意见》一发布,迅速引发热议。网友们普遍认为,这不仅从政策上为解决高技能领军人才的职称评审建立了绿色通道,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更是在破除“四唯”(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之路上走出坚实一步。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技术工人身处生产制造领域的最前沿,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对生产制造领域的革新攻关、转型升级起着决定性作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张善柱说,特别是在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之下,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紧迫性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完善职称评价标准
重点破除四唯倾向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是此次《意见》中社会最为关注的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对媒体记者的回答,2018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在工程技术领域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等13个省市开展了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试点,已有1826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在试点过程中,“四唯”倾向也显现出来。比如,各地陆续反映两类人才仅在工程领域贯通,受益面窄;高技能人才参评标准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参评职称渠道还不够通畅,企业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采访中,张善柱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出台了一揽子提升技术工人技能素质和工资待遇的意见,但由于考核督导机制不健全,导致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出现了堵塞,使得一线工人没有得到预期的获得感。
张善柱认为,目前,技术工人在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
在培养环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是大规模、制度化培养技术工人的主渠道,但由于资源投入不够、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等因素制约,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在使用环节,企业是技术工人的使用主体,但从调研来看,部分企业并没有按时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没有为职工提供充分的技能培训机会。同时,还普遍存在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没有直接挂钩的现象,制约了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的内生动力。
在评价环节,现有的职业资格等级分为五级,分别是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技术工人晋级的需求;企业自主开展的技能评价难以与阅批职业技能评价有效对接。在调研中有企业反应,一些已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并不能有效完成企业个性化的岗位操作要求,还需要企业进行二次培训,由此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和培训成本增加。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恒顺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需要一个适应新时期的新体制,才能把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体系都尽快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