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报道,美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最集中国家,除了我国以外,其他很多发展中国家的腐败分子都会逃往美国,而美国则会对这些腐败分子进行包庇,严重违反了国际法,这样的行为会让整个国际社会所不齿,同时也会损害美国自身的利益。那么,美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最集中国家具体怎么回事呢?中国逃犯跑到哪里最安全?大家可以和小编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哦~
美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最集中国家
近日,美国对中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行污蔑抹黑,妄称“猎狐行动”非法,无端起诉并逮捕数名美国人和在美华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是维护和促进法治的正义事业,中方要求美方停止无端指责抹黑中方的追逃追赃努力,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和承诺,不要再贪图嫌犯的“黑钱”,不要成为嫌犯和非法资产的“避罪天堂”。
美国是中国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外逃腐败和经济犯罪嫌疑人最集中的国家。腐败分子偷走了这些国家和人民的钱财,是盗窃犯;他们通过伪造证件、非法出入境等违法手段逃出去,通过洗钱等非法手段将赃款转移出去,是彻彻底底的刑事犯罪,无论哪个国家的法律,还是相关国际法都是不能容忍的。
中国通过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追捕这些逃出去的腐败分子,天经地义,合情合理合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然而,近年来,美方一直消极对待中方提出的追逃等合作要求。美国个别执法部门还明目张胆为中方外逃腐败嫌犯撑腰打气、提供庇护,并多次阻挠外逃人员自愿回国投案。美方的所作所为完全站在了正义和法治的对立面,违背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精神,也背离了美方在国际场合所做的承诺。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中国始终坚持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同时积极协助有关国家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在国际上树立了反腐败榜样。目前我国已经与8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共169项,与5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金融情报交换合作协议。
在国际社会支持下,2014年至2020年6月,中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米。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行动和成果,有力宣示了中国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展示了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立场和成效,也体现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认知认同和信任信心。
腐败是世界毒瘤,腐败分子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美方打着所谓“法治”的旗号,公然纵容包庇外逃腐败分子,其目的就是肆意污蔑抹黑我们的制度,故意与中国人民作对。这种逆时代潮流之举,不仅为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所不齿,最终也必然会损害美国自身利益和法律尊严。
中国逃犯跑到哪里最安全
由于中美之间没有引渡条约,美国已成为中国经济逃犯的头号目的地。
此外,对护照和身份证明管理较宽松的一些太平洋岛国和中美洲国家,也成为罪犯的热门外逃目的地。
杨晓渡:中央追逃办设立后,将一批重要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作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中央追逃办设立后,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将一批重要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监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责,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进一步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5年召开中央追逃办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追逃追赃目标任务和方法策略;举办5期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和两期对外执法合作培训班,累计培训追逃追赃工作骨干1300余人次。
同时,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将150起案件纳入督办范围,召开案件协调会400余次,集中力量资源追回重点外逃人员。赴各省区市调研督办重点案件,推动建立健全省级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协调机制。
腐败分子携款外逃如何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正在被监察调查的消息。消息指出:李传良为躲避调查目前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但我们相信,李传良人赃俱获,只是时间问题。因为这些年的实践表明,世上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外逃人员逃得再远,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对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我国从法律到实践上已经取得有益的做法与经验,这对于李传良同样适用。
国际追逃往往面临着千难万险。但再难再险,也挡不住追逃人员“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坚毅脚步。我国境外追逃工作主要采取引渡、遣返、异地起诉和劝返等方式。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国通过各种方式,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其中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
另外,是不是暂时抓不到人,就拿他的钱没办法了呢?当然不是。对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可以通过执法合作、国际民事诉讼等方式加大追赃工作力度,追缴外流腐败资金;也可以中方提供证据材料,由合作国家依法查扣、冻结外逃人员赃款赃物;还可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其境外资产。数据显示,2014年至2020年6月,我国通过各种方式,共追回外逃人员赃款196.54亿米。
奉劝包括李传良在内的所有外逃腐败分子,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务必看清形势、抛弃侥幸心理,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对外逃腐败分子一追到底零容忍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一些成功的国际追逃案例彰显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如赖昌星走私案、杨秀珠贪污受贿案、黄海勇走私案,这些腐败分子跑到境外东躲西藏,逃窜了很多国家,穷尽了各种手段,但都逃不过法律制裁。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审判工作是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参与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依法审判所有外逃犯罪分子的案件,把他们统统缉拿到案,把卷走的财产统统依法没收。如何更好的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追逃追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裴显鼎认为,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开庭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要查清楚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哪些依法应当从严从重的犯罪情节,有哪些应该从轻从宽的犯罪情节,然后区别对待。
裴显鼎介绍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两大利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制度。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重点解决追赃问题,哪怕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没有到庭接受审判,但是他的财产已被扣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依照法定程序依法予以没收。缺席审判制度比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更进一步,是追逃和追赃并重。尽管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缉拿归案,或者本人不愿意来接受审判,但是只要办案机关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经过审理,法庭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该定罪量刑,就可以对没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做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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