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应根据相关通知要求,依照规定顺延,不可以终止,而对于续签合同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那么,疫情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吗?疫情期间公司可以不续签合同吗?下面友谊长存小编就来说说。
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顺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阅批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阅批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阅批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阅批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事先没有约定好的要续签的话,是可以不续签的。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在期满时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领取经济补偿等手续即可走人。在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补偿金,也有可能不用支付补偿金: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劳动者和公司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很多时候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这个比较简单,疫情期间,和员工处于病假、产假、工伤假等特殊情形一样,劳动合同在这个期间到期,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日自动顺延到特殊情形结束再续签也可以,这个不算没有续签。
而且这期间,只要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也不能解除/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所以我们也不必担心这期间被公司无故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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